武汉工程大学坐落于美丽“江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综合交通枢纽研究试点城市。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水横贯市区,将武汉一分为三,形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隔江鼎立的格局。市内江河纵横、湖港交织,水域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构成了滨江滨湖水域生态环境,因此武汉自古又称“江城”。
一、兴发矿业学院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兴发矿业学院成立于2018年1月18日,是由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创建产学研高度融合的新学院。矿业工程是武汉工程大学的传统和优势学科,始建于1979年,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和鲜明办学特色,是全国唯一培养化工矿山工程技术人才的特色学科,是原化工部重点学科,是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003年矿物加工工程获批硕士点、2007年获批矿业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2017年获批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经过近4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建成为一个在化工矿山具有深厚底蕴、教学与科研实力较强的学院。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40余名,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荣获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楚天学者成就奖”“湖北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十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及“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等人才基金与荣誉称号。学院建有“矿物处理过程强化”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等科技创新团队。是2019年中国矿物加工大会执行主席单位。中国化工学会矿业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挂靠学院。
专业与学科建设
学院目前有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设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筹建)四个专业教研室,设有实验中心。其中,矿物加工工程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采矿工程为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学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把和谐中国梦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入实践育人工作中,培养了一批政治思想素质高和专业理论扎实、复合型、创新型化工矿山专业人才。
学院重视产教融合,强化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设有矿山与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矿山与安全领域的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继续教育,完善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模式,有效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的矛盾。
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成果丰硕,建有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湖北省大冶铁矿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近年来,学院学生荣获“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全国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生实践与创新作品大赛”等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30余项。
科研创新与成果
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低位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磷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磷矿采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学科群”等多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具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国家乙级资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项目设计资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充填采矿技术推广设计资质。
近年来,承担了教育部长江学者及创新团队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市科技项目近50项。先后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及宜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等诸多荣誉。
学院长期面向磷化工、稀土及其他矿产开发行业,通过与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等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矿化结合”、“矿环结合”和“矿材结合”的发展特色,学院立足湖北,面向世界,围绕磷矿资源开发利用,培养行业优秀专业人才。
“产教融合、精诚协作、勇于创新、锲而不舍”的精神将激励着新一代矿业人探求真知、薪火相传。当前,学院正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学科的目标砥砺前行。
二、学院接受调剂的学科及专业领域
矿物加工工程除接受矿物加工工程外,还接受化工、化学、环境工程等专业调剂
采矿工程除接受采矿工程外,还接受接受物理、力学、岩石力学等专业调剂
安全工程除接受安全工程外,还接受接受化工、力学、岩石力学等专业调剂
三、调剂条件
1. 调剂学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18年复试最低控制线要求。
2. 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四、调剂办法
1. 3月22日至23日,接收考生电话预约申请调剂。电话87193718,联系人:刘老师。
2. 3月23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将开通调剂系统,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3.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4. 我院复试时间定于3月22日进行,收到复试通知的预报名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并于23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后,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5. 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即确认“待录取”。
6.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与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及时确认调剂结果。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调剂专业”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五、复试科目
学科代码 081901
学科名称 采矿工程(全日制)
复试科目 采矿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爆破工程, 工程地质学(二选一)
学科代码 081902
学科名称 矿物加工工程(全日制)
复试科目 选矿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矿石可选性研究,选矿厂设计(二选一)
学科代码 082901
学科名称 安全工程(全日制)
复试科目 安全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安全法规,机械安全(二选一)
学科代码 085218
学科名称 矿业工程(全日制)
复试科目 采矿学,选矿学,安全管理学(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爆破工程,矿井通风与除尘,矿石可选性研究,选矿厂设计,安全法规,机械安全(选一)
六、奖励政策
学校基本形成了“奖、助、贷、补”等为一体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国家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研修资助、国家生源地贷款等。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生30000元/每年,硕士研究生每生20000元/每年。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2个等次。其中,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奖励比例为5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奖励比例为5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次。其中,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奖励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奖励比例为50%。
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研究生。设立以下研究生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校研究生。
“优秀学位论文”奖
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导师和学生各2000元),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导师和学生各4000元)。
“高水平竞赛”奖
研究生在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研究生竞赛(包括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中获奖,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校给予奖励。
“特殊贡献”奖:根据需要即时组织评选,获奖者必须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特别是在科技、文化、教育活动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中,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荣誉。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奖励5000元。
先进个人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具有中华人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工程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优秀研究生为在校研究生人数的8%;优秀研究生干部为在校研究生学生干部人数的8%。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学校对获得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元奖励,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相关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三助”资助
(一)研究生助教: 研究生助教工作包括承担学校本科生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教学课件制作、协助指导毕业设计和生产实习等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实验装置制作、实验指导等实验工作。助教津贴标准:助教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由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协商或参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协商或参照相应的教师职称的酬金标准,津贴由各学院从教师课酬切块中支付。
(二) 研究生助研:研究生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课题组、学院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助研的岗位由导师、课题组、学院设置,津贴由导师、课题组、学院支付。
(三)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管工作是指参加学校党政、教学、科研等管理工作。研究生助管的津贴按月计算,标准不低于400元/月,按小时计算,标准为10-15元/小时,或由用人单位与研究生协商。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创新基金的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探索类项目和特殊项目三种:
一般项目:该类项目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研究难度,具有明确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成果以成品、样机、软件为主。该类项目的周期不得超过1年。
探索类项目:该类项目有高科技含量和技术难度,具有高成长性、明确的市场前景和竞争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潜力,成果以论文、成品、样机、软件为主,并获准申请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该类项目的周期1~2年,对于超过1年的项目应写明第1年所能完成的中期成果。
特殊项目:该项目包括策划、调研类项目,成果转化类项目。策划、调研类项目:指对某企业、事业项目的策划,或对社会、行业的调查,该类项目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成果以某企业部门、事业部门采纳的证明,以及策划方案报告书,或调查分析报告书为主;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对已有的成果进行转化的论证和研究。
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在每年10月份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类别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万元。
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研修资助
资助对象为武汉工程大学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且已完成博士或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并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的在校研究生。
学校资助与学院、导师资助、企业赞助相结合学校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最高金额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学校资助短期出国(境)研修的最高金额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参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
七、导师介绍
详见矿业工程学院网站网址:
http://xfme.wit.edu.cn/
八、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7940025
联系人:肖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97193718
邮箱:601261304@qq.com
QQ群:155693621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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