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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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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5:0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共中央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中央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学工部
中国教育工会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会文件
校团[2017]1号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为大力表彰我校青年在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突出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其中学生评选十名,教工评选十名,设“优秀青年提名奖”若干。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初评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内部网wgdxtw@126.com,申报截止时间3月9日。
“优秀青年”候选人产生办法: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教职工候选人1名;各基层团委、学生会可推荐学生候选人1名。
特此通知。
     附: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推荐表
   
  党委组织人事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工会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第十四届  优秀青年  评选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印               2017年3月1日印
(共印25份)


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是由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工会﹑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表彰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于当年“五·四”期间表彰。
第二条 评选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目的是:通过评选,树立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建设学校﹑献身学校的优秀青年形象,在此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各自岗位上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条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评选对象为:全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截止时间为5月4日)青年教职工﹑学生。每次评选的教职工﹑学生人数各为十名。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武汉工程大学;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4.工作勤奋,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学生近两年学习成绩(含考查课)总评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第五条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候选人:
1.品德高尚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校荣校,集体荣誉感强,道德品质优良;为人诚实正直,坚守纪律,以身作则;群众基础良好,其行为表现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受到过省部级及以上的表彰;2.爱心奉献类: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受到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3.勤奋学习类:学习成绩突出,两年来学习成绩(含考查课)总评在85分以上,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研究生及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英语通过国家六级;本科二年级学生、专科三年级学生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4.科技创新类: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成绩突出,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项目参与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负责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公开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作品等;
5.社会工作类:担任或曾担任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突出,组织能力强,成功组织过校级大型活动,受到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6.青春才艺类:爱好广泛,才艺特长突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自身的青春风采感染了广大同学;参加各种比赛,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7.自强不息类:乐观自信,能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发奋学习,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很大程度上依靠自己完成学业;获得过国家一等助学金或省级及以上自强不息类奖励;8.艰苦创业类:具有创业思维,积极参与商业合作、从事商业事务,并获得一定的赞助资金或盈利;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等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奖励;在创业过程中,对创业项目有一定的投入,获得了合作企业(单位)的好评;9.文明宣传类:具有良好的宣传素质,能借助相关媒介为学校发展做积极的宣传报道,在校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在省级媒体进行宣传3次及以上;在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1次以上);10.体育风尚类:品德高尚、爱校荣校,遵守校纪,体育水平突出、德艺双馨,以自身的体育精神感染和鼓舞人;代表学校在省部级及以上级比赛中,顽强拼搏,获得优异成绩(省级团体一等奖及以上或个人二等奖及以上),为学校赢得荣誉。第六条 青年教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候选人: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教学态度严谨,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良好,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2.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的表彰;
3.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奉献意识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的表彰;
4.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两年来,取得科研管理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或推出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新产品、新工艺,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或出版过专著等;
5.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第三章   组织与评选
第七条  成立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评委会,由校领导任评委会主任,党委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评委会副主任,其他委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主席等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第八条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评选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核候选人情况;评选出“优秀青年”人选。
第九条 评委会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评选工作;预审候选人。
第十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候选人必须经过团支部评议推荐,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初审,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并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推荐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前将《推荐表》及推荐候选人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评委会将评选情况及评选结果在表彰前报校党委批准。
第四章   表彰与鼓励
第十二条 评选出的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三条  凡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经团组织推荐,可直接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
第十四条  学生中的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毕业时若具备“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可优先推荐为“优秀毕业生”。
第十五条 教职工中的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在当年的年终考核可优先评定为“优秀”,并优先选派培训、进修、学习,若满足“中青年学术骨干”的遴选条件,可优先确定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对象进行培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对获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荣誉称号的青年,允许有一周的异议期,在一周内若发现有与评选条件不相符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若被评为“优秀青年”的个人在一年内受到警告以上的处分,亦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细则

  此次评选工作分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宣讲、网络票选、现场答辩展示和审定6个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 “优秀青年”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初评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gdxtw@126.com,申报截止时间3月8日。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所有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3.候选人宣讲。将优秀青年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宣传,广泛征求意见。于3月13日-17日在大礼堂广场前进行宣讲活动,通过候选人个人宣讲(3分钟)展示先进事迹,并在现场进行线下投票。线下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15%。
4.网络票选。通过武汉工程大学团委官方微信对候选人进行宣传,广泛征求意见,网络票选结果占最终成绩的15%。
5.现场答辩展示。现场答辩包括个人风采展示(可使用PPT或者视频配合)、评委提问两个环节。邀请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评审评分占最终成绩的70%。
6.审定。根据公示意见,审定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其中学生评选十名,教工评选十名,“优秀青年提名奖”若干。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为大力表彰我校青年在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突出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其中学生评选十名,教工评选十名,设“优秀青年提名奖”若干。
此次评选工作包括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宣讲、网络票选、现场答辩展示和审定6个步骤。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 “优秀青年”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初评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gdxtw@126.com,申报截止时间3月8日。
“优秀青年”候选人产生办法: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教职工候选人1名;各基层团委、学生会可推荐学生候选人1名。
特此通知。
     附1: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推荐表
     附2: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实施办法
    附3:关于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优秀青年”的细则
   
  党委组织人事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工会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团字[2017]15号
关于转发学校相关部门《评选第十四届武汉工程大学        “优秀青年”的通知》的通知






本期编辑:李琳
本期审核:任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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